各测站、机关各科室:
为明确鹤壁分中心领导班子和其他干部关于2024年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,构建和谐稳定单位,结合鹤壁分中心实际情况,进一步加强落实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、部门负责制、单位责任制的有关要求。
一、领导班子责任
分中心领导班子担负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,对这项工作负总责、负全责。
1、坚持从政治和战略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把平安创建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,作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,做到党的建设、水文业务、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、整体推进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;
2、健全平安建设工作组织网络,层层落实责任,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。
二、主要领导责任
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。
1、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,听取汇报,进行形势分析,对平安建设工作作出正确决策;
2、对涉及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问题,亲自研究解决;
3、对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,并督促落实;
4、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(案)件,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,果断并妥善处置。
三、分管领导责任
分管领导是平安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,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。
1、当好领导班子抓平安建设工作的参谋,协助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;
2、组织实施平安建设工作,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,具体负责抓好各项措施落实;
3、协调各部门及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工作,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;
4、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(案)件,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处置;
四、其他领导的责任
机关各科室、各测站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各单位、科室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1、根据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,对所管理单位、科室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,并督促落实;
2、及时排查影响单位、科室安全稳定的问题,并认真负责地解决;
3、单位、科室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(案)件,及时报告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,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,先期开展组织处置工作,控制事态扩大,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。